2016年12月,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公司)纪委对公司工会原副主席钟兵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同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东风公司纪委对有关信访举报初步核查时发现,钟兵瞒报家庭房产12套,购房资金来源不明,不得不使人把疑问指向举报信中反映的“小金库”问题。随着核查工作的深入,核查组发现钟兵在担任东风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汉办)“一把手”期间,“家长式”作风严重,把汉办当作“自留地”经营。2007年下半年,钟兵担任汉办主任后接收了上任移交的1127万元“小金库” 资金,于2008年5月将上述“小金库”资金中500万元交给规划科科长胡某用于理财炒股,将剩余的627万元交给财务科科长王某保管并存入其名下账户,由钟兵控制并使用。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钟兵又指使王某扩大“小金库”规模,采取虚列工程费用、虚列工人工资等方式,继续套取公款累计840余万元。上述“小金库”资金除部分用于工作开支外,其余的722万余元被钟兵、王某贪污,钟兵个人实得508万余元。钟兵之所以对“小金库”情有独钟,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我也曾想过将‘小金库’的钱回到公账,但是当我发现没有人监督,也没有人知道这笔钱的时候,我就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公家的,用起这些账外账也是随意支配,甚至觉得顺理成章了”。表面看是糊涂官管糊涂账,其实这样的糊涂账不过是钟兵为了浑水摸鱼故意而为之罢了。
此后,钟兵在贪腐道路上越走越远,2009年12月至2015年5月,在其担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东风公司工会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下属员工以会议、购物等名目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共计177万余元,由其个人占有。
经查,钟兵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套家庭房产,未如实报告家庭金融理财产品,数额较大;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罪、受贿罪。
2018年2月,钟兵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2019年8月,钟兵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